
3月8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廣西代表團在駐地召開小組會議,審議生態環境法典草案、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草案和國家發展規劃法草案。自治區黨委書記、自治區人大常委會主任、廣西代表團團長陳剛,自治區主席、廣西代表團副團長韋韜,十四屆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主任委員鹿心社等參加審議。
代表們一致認為,生態環境法典草案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引領,充分體現和全面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充分回應群眾對良好生態環境的期待,充分彰顯綠色發展理念,是全球首部生態環境方面的法典,是一部具有中國特色、體現時代特點、反映人民意愿、系統規范協調的法典。廣西要自覺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牢記“廣西生態優勢金不換”,把抓好宣傳、推進、保障生態環境法典實施作為重要政治任務來抓,與統籌建好政治生態、自然生態“兩個生態”結合起來,與開展樹立和踐行正確政績觀學習教育結合起來,教育引導黨員干部堅持從實際出發、按規律辦事,增強法治意識,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保護生態環境,推動綠色發展,進一步擦亮廣西“山清水秀生態美”金字招牌。
代表們一致認為,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草案通篇貫穿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順應中華民族從歷史走向未來、從傳統走向現代、從多元凝聚為一體的發展大趨勢,把新時代以來黨的民族工作的重大理論和實踐創新成果,以及推進中華民族共同體建設和民族團結進步事業的成功經驗上升為法律規定,從制度上、法律上保證黨對民族工作的全面領導,支持民族地區加快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為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推進中華民族共同體建設夯實了法治根基。廣西要以落實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為契機,凝心聚力建設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示范區,共建共享“五個家園”,依法治理民族事務,促進各民族全方位互嵌和廣泛交往交流交融,推動各民族共同團結奮斗、共同繁榮發展,繼續在民族團結進步上走在全國前列、發揮示范帶動作用。
代表們一致認為,國家發展規劃法草案將長期以來特別是新時代以來國家發展規劃工作中行之有效的成功經驗確立為法律制度規范,為國家發展規劃的編制、審查和批準、實施、監督提供法治保障,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的集中體現,必將有效提高國家發展規劃工作的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規范化水平,對于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具有重大意義。廣西要把落實國家發展規劃法與開展樹立和踐行正確政績觀學習教育結合起來,強化與國家“十五五”規劃綱要銜接,謀劃開展廣西發展規劃相關立法工作,科學制定各地發展規劃和各部門專項規劃、區域規劃,決不做超越發展階段的事,不搞脫離實際的盲目攀比,不搞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扎實推動廣西“十五五”高質量發展,積極服務和融入國家發展大局。
國家部委有關負責同志到會聽取審議。房靈敏、方春明、茅仲華、董經緯、鄧秀新、胡帆、周異決、黃俊華、李海生、黃海龍等代表參加審議,王維平、楊正根列席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