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夜、隔餐喝的酒,還算酒駕嗎?
你是否聽過這樣的觀點
“晚上喝完酒睡一覺就好了,可以駕車出行”
其實
這是一個常見的認知誤區
人醒≠酒醒!
近日央視報道一起欽州公安交警查處“隔餐酒”的案例

2025年11月1日晚21時許,欽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三大隊在轄區青塘鎮開展交通違法整治夜查行動,重點查處酒駕、醉駕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21時30分許,一輛小轎車緩緩駛入執勤檢查點,執勤民警依法示意車輛靠邊停車接受檢查。在使用酒精篩查棒檢測時,儀器立即出現酒精反應,然而面對民警詢問,駕駛員卻矢口否認飲酒,辯稱“只是吃了點烤串和燒烤,沒喝酒”。為查明情況,民警要求周某某下車配合進一步檢測,后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儀現場測試,結果顯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高達49mg/100mL,屬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經民警進一步詢問核實,周某某當晚確實未飲酒,但承認中午吃飯時飲用了幾杯高度米酒,自認為間隔數小時酒精已代謝完畢,便心存僥幸駕車上路,沒想到被交警查獲。

最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民警依法對周某某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1300元、駕駛證一次性記12分、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并現場對其進行交通安全普法教育,告知其“隔餐酒”“隔夜酒”的危害,周某某對自己的違法行為懊悔不已,表示今后一定嚴格遵守交通法規。
法律鏈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
?? 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隔餐酒”“隔夜酒”,是指某些司機在中午或晚上喝酒,休息一段時間或一個晚上后,以為酒精已經代謝完畢,繼續開車,實際上是“人醒了,酒沒醒”的狀態。
酒精在人體內的代謝速度取決于個體差異及酒精攝入量,人的體質不同,酒精的代謝速度也不同。即便是同一個人,酒精的代謝速度在不同的時間、環境下,也可能發生變化。如果酒精尚未完全從體內排出,駕駛員的精神狀態仍會受到影響,此時駕駛依然存在危險。
重點!
酒精檢測,不看時間看含量
“隔夜酒”“隔餐酒”的威力遠超想象!
在此提醒
睡醒≠酒醒
酒精代謝速度因人而異
酒后駕駛危害大?切勿抱有僥幸心理
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請遵法守規 拒絕酒駕